自從 2009 年開始利用美國網路劵商 Firstrade 進行美股投資以來,每年都有少量的股利被美國政府扣稅,本來認為那是必要的成本,但是在網路上做了一些功課之後,發現那些稅款是有機會跟美國政府討回來的,而且根據美國稅法的規定,不只是當年度,包括前兩年的稅都可一併討回。
第一次申請美國劵商投資的退稅,網路上爬文之後心中大致有了底,這次計劃一次申報 2009~2011 三個年度。如果是在美國有領薪水的,2012 年須在4月17日前完成申報,超過期限會有利息及罰款的問題,以我的情況,只有做投資,在6月15日前完成申報即可。
因為是第一次跟美國國稅局報稅,除了稅單外,還要填寫 ITIN 申請等一對文件,所需填寫的表單及隨附的文件如下: